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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消费如何维权 律师点评案例提供维权参考

江南都市报  2013-03-15 08:32

[摘要] 房产消费算得上是人们一生中占“重头戏”的一项消费支出,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本报邀请律师,点评解析几起典型房产消费维权案例,为购房者提供相关维权参考。

 

私自提高容积率开发商要赔

案例:

2008年3月,陈某与某房企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载明陈某所购楼房总层数为28,但陈某收房时发现所建房屋实际楼层为33层。经了解,这是开发商私自提高容积率,陈某遂以开发商增加容积率起诉至法院,最终获得赔偿。点评:

魏亮律师表示,此案中,开发商人为违背了合同对商品房基本状况的约定。开发商增加楼层的行为必然使陈某预期的相关公共设施使用人数增加,居住舒适度下降,开发商的加层行为对陈某的损害确实存在。开发商违约提高容积率,应当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因此,综合考虑业主遭受损害的程度,以及开发商超建可能获得的利益等因素,开发商应赔偿陈某。

入住发现质量问题可索赔

案例:

2009年2月,秦某购买某楼盘的住宅一套。2011年12月,秦某对房屋装修入住后,发现屋内墙体出现纵向和斜向裂纹、结构梁部分开裂、铝合金窗边渗水、铝合金窗和玻璃不合格。秦某要求开发商整改修复,但遭到拒绝。秦某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开发商对房屋整改维修,并支付秦某相应的搬家费等必要费用。点评:

魏亮律师认为,秦某所购买房屋在保修期内出现了墙体裂纹等质量问题,开发商应当承担修复责任。在房屋修复期间无法正常使用房屋,开发商应承担修复房屋期间产生的搬家费、过渡费、清洁费等损失。因房屋存在质量问题需要修复的,购房者可以请求开发商赔偿因房屋修复期间所产生的搬家费等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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