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天下 >资讯中心 >市场 > 正文

过期状告房地产公司 18万元违约金化成水

华龙网  2013-02-19 14:01

[摘要] 2004年,刘女士在重庆南岸区购买了一套房,入住后房地产公司却没给她办理房产证。8年后,刘女士将房地产公司告到法院,并索赔18万元违约金。昨日,记者从南岸区法院获悉,由于早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法院只判决房地产公司给刘女士办理房产证,驳回了刘女士索赔18万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2004年,刘女士在重庆南岸区购买了一套房,入住后房地产公司却没给她办理房产证。8年后,刘女士将房地产公司告到法院,并索赔18万元违约金。昨日,记者从南岸区法院获悉,由于早已超过两年的诉讼时效,法院只判决房地产公司给刘女士办理房产证,驳回了刘女士索赔18万元违约金的诉讼请求。

刘女士诉称,2004年5月,她与某房地产公司签订了《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房地产公司应在当年10月前将房屋交付给她,并在180日内为她办好房产证。然而,房地产公司到2012年还没有给她办理,于是她才起诉。

法院审理后认为,双方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刘女士要求房地产公司立即协助办理房产证的请求合法,予以支持。不过,《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力的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刘女士请求房地产公司支付违约金的请求,已经超过了诉讼时效,依法驳回。

相关新闻:

商品房成交量环比下降 节前楼市热度回落

房企争抢沪六大板块 商品房销售额涨六成

余杭“土地换房产”村留项目可像商品房销售

蛇年春节楼市赛过疯狂的2009年 市区成交商品房27套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宁波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