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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建议建保障房应提高土地收益"输血"比例

华西都市报   作者:李媛莉  2013-01-30 16:40

[摘要] 2013年至2015年,四川省将计划再建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约75万套(户),年均建设量约为前十年年均建设量的1.3倍。省人大代表、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铿认为,在加快建设的同时,如果解决不了保障房建设及管理方面的问题,保障房将成为“闲置房”,大量资源会被浪费。

议案解读

2013年至2015年,四川将计划再建保障性住房和改造棚户区约75万套(户),年均建设量约为前十年年均建设量的1.3倍。省人大代表、四川蓝光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杨铿认为,在加快建设的同时,如果解决不了保障房建设及管理方面的问题,保障房将成为“闲置房”,大量资源会被浪费。为此他提交《关于更好推进四川保障性住房建设及管理的建议》的议案。

 
保障房信息造假要严惩

杨铿指出,目前四川保障房建设及管理中,普遍存在的问题是保障房位置普遍偏远——2012年新浪网开展的一次成都保障性住房网络调查数据显示,32%受访者认为保障房建设的问题是所在位置偏远,交通不便,医疗、购物、教育等配套设施欠缺,造成入住群众交通成本、时间成本大幅增加,导致部分住户弃租弃购保障房。

他建议,建立“以租为主”的保障房体系,实物保障与发放租房补贴相结合,通过市场化租房的渠道来替代全部由政府建房出租。杨铿表示,确保保障房资源分配公平公正及有效循环利用,要有严厉的惩处制度。“在香港,对保障性住房申请信息造假者,可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要推动双轨制体系形成

而的瓶颈,仍是保障房建设的资金问题。省人大代表、兴文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健提交了议案《关于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补助标准的建议》。他在议案中提出,目前区县保障房建设成本大约为1500元∕㎡(未含土地成本),国家补助廉租房500元∕㎡,保障房建设资金以政府投资为主,攀升的物价与后期运营管理需要的持续资金投入,会给政府财政带来巨大的压力。张健建议,省财政可以增设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资金,由省、市、县三级共同承担,资金比例各占1/3。

杨铿也表示,各级地方政府应提高土地中用于保障房建设的支出比例,从目前土地出让金净的10%用于保障房建设提高到20%-30%;并从政府征收的房地产税费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保障房建设及运营管理。杨铿还建议,在持续完善保障房自身建设及管理机制的同时,要积极推动“保障房+商品房”双轨制住房体系的形成,通过从商品房市场获得的财政反哺保障房体系,实现保障房资金有落实、商品房市场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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