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综合处内部人士透露,湖南、湖北两个最新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
据中国房地产报报道,国家税务总局财产行为税司综合处内部人士透露,湖南、湖北两个试点区域的房产税改革征收细则正在制定中,房产税扩容范围包括个人已购的第二套存量房,征收的税率不会太高。
另外,湖南省某房地产业内人士也透露,关于近期湖南、湖北进行房产税改革试点的消息,湖南省已收到要求其做好年内试点房产税改革的准备通知,主要包括技术及软件方面的准备。
湖南省房地产研究中心研究员陈真诚透露,“关于房产税试点的具体城市名单还没出来,但据说湖南是以湘潭作为试点,而此次试点与上海、重庆不同的是,计税依据不是原来的房产原值,而是市场评估价”。他分析,年内肯定会在湖南、湖北展开。
湖南某房地产评估机构也透露,他们现在确实得到消息说湖南试点房产税改革,他们已经在做房产税税基的培训。
报道称,关于湖南、湖北两地将作为继上海、重庆之后试点房产税改革的第二批征收范围的传闻,早在去年底就已传出。2011年12月,在三亚召开的部分省市财产行为税工作座谈会上,国税总局财产行为税司司长陈杰就提出,2012年税收政策改革工作重点之一是在湖北、湖南开展房产税、城镇土地税合并的改革试点,对企业和单位按评估值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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