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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借鉴台湾经验 避免灾区房贷问题雪上加霜

“我去年才装修好的房子,现在宛如工地。可是这些损失保险公司说不能赔。最近又看到即使房子塌了还得还房贷的新闻,太愁人了!”地震后,从成都返回广东家乡休养的李小姐对本报记者抱怨。

李小姐的遭遇并非个案,在地震发生后,不少商业银行的高层都对媒体表示,作为商业运作的银行,对于个人房贷不可能说减免就减免,但会给客户提供宽限措施。

此次房贷损失的程度可以从农行副行长张云的说法中初窥端倪,张云在19日的一次会议上介绍,据不完全统计,农行因地震带来的个人按揭贷款损失10.5亿元。灾害导致农行新增不良贷款60亿元以上。

近日,央行副行长苏宁对媒体表示,如果严格依法办事,房贷是要还的,但现在情况很特殊——房子没有了人也没有了,原来解决这类问题可以采用商业保险的办法,但现在很多房子没有参保,“特殊情况会采取特殊办法,相信会给大家一个妥善解决的办法,既要保护商业银行的利益,也要保护广大人民的利益”。

随后,5月19日晚上,央行和银监会紧急下发《关于全力做好地震灾区金融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各银行应充分考虑到受灾地区群众和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灾区不能按时偿还各类贷款的单位和个人,不催收催缴、不罚息,不作不良记录。《通知》的适用范围包括四川、甘肃、陕西、重庆、云南等重灾省市,即日起开始执行。

《第一财经日报》致电受灾较为严重的成都市及都江堰市的银行服务热线,发现不少银行已经开始通知基层不对客户催贷。交通银行以及建设银行的服务热线工作人员都表示,虽然不清楚个人房贷在受灾后能否减免,但是已经对受灾的个人房贷客户提供了一段宽限期。

其中,建行的宽限期最长,自灾情发生后起给予最长6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内,个人贷款客户可以不归还贷款本息,对其贷款不计罚息,不在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反映违约记录。交通银行的热线则表示,已经暂停向受灾地区的个人信贷客户进行短信、电话催贷,对受灾客户,经确认后,可以变更还款日期、延期付款;对受灾客户,免除罚息。对客户因受灾发生逾期的不作为不良信用记录。

根据建行都江堰支行有关负责人的说法,最可能造成不良资产的是住房按揭业务,因为地震中失去了很多生命,而这些人的房贷必然成了银行的坏账。地震前,建行都江堰支行的住房按揭贷款达到8000万元。但将如何处理,他表示不清楚。

至于在此次受灾中预计将损失达60亿元的农业银行,其当地热线电话的人工服务一直无人接听。

在官方表态中,建行已经率先向各分行发布通知,对核准发放的用于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的人民币贷款,可执行央行利率下限:即个人住房贷款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5%,其他贷款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下浮10%。对客户因地震灾害造成的无法在原合同约定时间归还的本外币贷款,不计收逾期罚息和复利。

但是,众多财产受损仍需归还数以十万元计的房贷的业主,所翘首以待的并不是聊胜于无的“还款宽限期”,而是如何从这一雪上加霜的债务泥潭中挣脱出来的处理办法。

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通过媒体提出建议:首先,主要依靠中央和地方财政出资尽量按照楼房原样修复建造,大致“恢复”购房者的抵押物,基本“重构”银行与购房者此前的债权债务关系。在此过程中,由于大部分地块的成本不需要再重新计算进灾后重建的成本中去,因而开发建造的成本要比一般商品房的成本低很多。购房者获得新的房屋产权后,可以相应地“恢复”与银行的债务关系。至于贷款购房的遇难者,其“对应”生前的房屋可按市场价估值,银行获得相应收益。 

郭田勇认为,央行可以扮演调度金融服务支持的角色,例如对灾区进行减息。

台湾经验:购房者、银行、有关部门各退一步

备受关注的地震灾区原有房贷如何处置的问题,目前尚无定论。尽管央行及各银行都表达了从人道精神考虑并进行处理的想法,但在最终方案出来之前,或许可以参考台湾地区“9·21”地震后的一些经验及做法。

时任台湾财团法人九二一震灾重建基金会执行长的台湾大学教授谢志诚,曾经为寻求对受灾户更有利的方案而在有关部门及银行之间周旋。“估计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对这其中的过程最为了解,银行及有关部门当初的经办人现在都已经更换多轮了吧。”

据了解,地震发生后,台湾民间最初也曾要求,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完全将这部分房贷“吸收”。但因为“有人有借款,有人没有借款”,完全由有关部门“吸收”对于民众而言并不公平。谢志诚甚至透露,最初有关部门并不愿意处理这批“旧贷款”。

实际上,在“9·21”地震发生后,有关部门已于第一时间宣布,对灾区居民原有房屋已办理担保借款的部分,提供“本金展延5年,利率按原贷款利率减4码,利息展延6个月”的措施。但这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

在民间机构及谢志诚等人的推动下,后来新增了更为切实的解决方案,即由有关部门给予每户最高350万元新台币的贷款额度,如果受灾户重建或重购住宅花费200万元新台币,则剩余150万元新台币的额度即可用于原贷款的偿还,并适用优惠利率。这意味着,350万元新台币的新贷款,是以受灾户重建或重购的新房和土地,以及原有住房的土地作为新的抵押担保品。

此外,如果原贷款剩余的额度较低,受灾户可与银行协商,以原土地及住房清偿所余债务,有关部门将给予银行一定的利息补贴。谢志诚称之为,“受灾户、有关部门及银行三方各退一步”。

责任编辑/linmeimei.lic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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