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官提醒:随着房价居高不下,租房市场亦十分火热。部分人瞅着商机,当起了职业“二房东”,从房东手中承租毛坯房进行改造转租,以赚取差价。
将毛坯房装修后转租,“二房东”原以为可以坐金,没想到却成了被告。
近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受理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阿龙起诉称,其将名下一套房屋以毛坯房形式出租给阿强(均为化名),阿强却未经他同意将房屋装修分割成两小套房并进行转租以谋取租金差价,故诉至法院请求解除与阿强签订的租赁合同。
应诉的阿强表示,其承租毛坯房目的就在于装修后再转租,阿龙对其装修改造房屋是知情的,且没有干预,应该是默认许可其改造房屋并进行转租。
鉴于讼争房屋已转租于第三方,且合同未到期,经法官调解,双方同意合同于半年后解除。
法官提醒:随着房价居高不下,租房市场亦十分火热。部分人瞅着商机,当起了职业“二房东”,从房东手中承租毛坯房进行改造转租,以赚取差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为此,作为房屋所有人的房东要注意若自身不愿意承租人转租房屋,则在租赁合同中明确约定不准转租,并适时监管,以免实际房屋被转租,收回房屋遇到障碍。
作为承租人则应注意若欲当“二房东”,则应与房东明确约定租赁物可以改造并转租第三人,以免投资装修血本无归。
而广大实际租住房屋的租客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则应核对出租人对租赁物是否有处分权利,例如可以核对出租人的房产证、购房合同等。在与“二房东”签订次承租合同时,一定要认真核实“二房东”有无转租的权利,以免“二房东”违反与房东的约定转租,产生纠纷,造成自身利益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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