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8月1日起,广州市全面启动公租房保障申请受理。广州实施公租房保障制度后,住房保障方式有领取租赁补贴和轮候公租房两种,申请对象只可选择其中之一。
8月1日起,广州市全面启动公租房保障申请受理。广州实施公租房保障制度后,住房保障方式有领取租赁补贴和轮候公租房两种,申请对象只可选择其中之一。
截至7月31日,全市共有8676户家庭按要求选择并确认了住房保障方式,确认登记率达到了98%。市住房保障办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保障方式的132户家庭,请根据家庭实际尽快到户籍所在街(镇)咨询、办理相关手续。
昨日广州市各街(镇)全面启动公租房新申请,截至下午5点全市共成功受理203户家庭的公租房保障申请。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将按月集中当月全市所有选择轮候公租房的申请,定期摇号产生每月公租房轮候号,下一个月的轮候号摇出后排在上个月摇出的轮候号之后。市住房保障办提醒市民,轮候号由每月申请汇总后摇号产生,市民在月头和月底申请均不影响当月轮候号的排序,因此不用扎堆递交申请。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提醒,申请人需诚信申报家庭状况,对弄虚作假的申请人将依法依规作出严厉处罚。如果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隐瞒或者虚报家庭人口、户籍、年龄、婚姻、收入、资产和住房等状况,或者采取不正当的手段,申请保障房或租赁补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驳回申请,并处以1千元以下的罚款,自驳回申请之日起10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有上述违法行为的,除驳回其申请、处1千元以下罚款外,3年内不予受理其住房保障申请。申请人故意隐瞒、虚报或者伪造有关信息骗取城镇住房保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对有关单位和个人为住房保障申请人出具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予以公示,对责任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并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为强化住房保障的诚信申请,限度杜绝虚报、瞒报、弄虚作假申请公租房保障,市住房保障部门会联合市民政部门进一步完善资格审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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