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些年,一些地方保障房建设和分配过程中暴露出不少问题。审计署近日公布的66个县市保障房建设公告显示,有5400多户未经资格审核即被纳入保障范围,有2.1万户不符合条件或重复享受保障待遇。此外,一些大企业、大单位利用自身的特权,建设低价保障房,定向供应给本单位职工。
近些年,一些地方保障房建设和分配过程中暴露出不少问题。审计署近日公布的66个县市保障房建设公告显示,有5400多户未经资格审核即被纳入保障范围,有2.1万户不符合条件或重复享受保障待遇。此外,一些大企业、大单位利用自身的特权,建设低价保障房,定向供应给本单位职工。
有了保障房,不等于做好了住房保障工作。笔者认为,在各地大规模建设保障房之时,与加快保障房建设同样重要的是尽快建立起一套保障房的准入、监督以及退出机制。在破解保障性住房管理难题上,重点要解决“进”和“出”的问题。
确保保障房公平分配,一是要保障基本。住房保障是政府提供的一项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房是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基本住房需求,尽力为符合条件的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稳定居所。
二是要公正程序。准入、审核、轮候、分配、退出等方面的程序要严格规范,对保障房申请人、入住者的收入、住房、财产等情况全面审核、动态监测,使所有符合条件者都能公平公正地参加申请、轮候和逐步获得保障房。
三是要公开过程。全面公开透明,坚持阳光操作,接受群众、社会和媒体全方位监督,做到全过程公开。
四是要完善纠错机制,堵塞漏洞,使不符合条件者能够及时清退。在实际操作中要堵住漏洞,需要引入社会监督机制,对住房保障分配、运营的全过程和各个环节的管理进行规范,完善和应用住房保障信息管理系统,规范和落实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分配管理等制度,做到保障房源、分配过程和分配结果“三公开”。扩大监督渠道,将保障房分配置于群众和中央政府的监督之下,并通过设立特殊的投诉渠道来监督地方政府的不当行为。
相关新闻:
延伸阅读 专家:在保障房资金上中央政府理应掏大头 北青网
住建部数据显示, 1~7月,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580万套,开工率为77%,基本建成360万套,完成投资6600亿元。
截至7月底,保障房开工数量已经连续三个月超过100万套,其中5月开工118万套,6月124万套,7月110万套。而今年保障房建设指标为开工量700万套,竣工量500万套以上。
虽然建设进度快于去年,但有关保障房建设的反思却日益增多。
在提供给“中国保障性住房政策国际研讨会”的一份PPT中,清华大学恒隆房地产研究中心副主任郑思齐表示,当前我国住房政策以短期临时性行政干预为主,尚未形成长期制度化的住房保障政策,无法从根本上提高地方政府提供住房保障的意愿。
郑思齐认为,在住房保障问题上中央理应承担更多责任,当前中央与地方政府的责任分担机制不合理,中央政府投入较少,依然以地方政府投入为主,导致地方支出压力巨大。
相关新闻: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