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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宁波试点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网上公示

钱江晚报  2011-12-20 16:58

[摘要] “暴力拆迁”、“最牛钉子户”、“最牛开发商”,一说起房屋拆迁,这些敏感词汇总是时不时刺激着公众神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一直是公众最关注的话题。昨天,宁波市住建委发布消息,明年,被征收房屋的市民,可以登录网站查询相关补偿信息。这一工作,将首先在市三区试点。

“暴力拆迁”、“最牛钉子户”、“最牛开发商”,一说起房屋拆迁,这些敏感词汇总是时不时刺激着公众神经。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一直是公众最关注的话题。昨天,宁波市住建委发布消息,明年,被征收房屋的市民,可以登录网站查询相关补偿信息。这一工作,将首先在市三区试点。

 

“阳光征收”避免“人情拆迁”

市三区试点工作推开后,有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政策依据、评估结果、操作程序、调查登记情况、征收补偿方案以及分户补偿情况等信息,市民都可以登录相关网站查询,实现“阳光征收”。

目前,在上海、嘉兴等地,已经实现了补偿方案事先征求群众意见,补偿安置协议通过电脑签订,电子屏幕在征收现场实时公开的做法。

试点工作推开后,宁波市将利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监管系统”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信息公开系统”平台,将有关信息在网上公开。这么做的目的,是保障被征收人的知情权,同时接受社会监督,避免“人情拆迁”。

“阳光征收”分四步实行

根据市住建委日前下发的《全面推进“阳光征收”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时,将分四步实现“阳光征收”。

首先将现行的房屋征收与补偿政策依据,通过告住户书、印制宣传资料、公布征收补偿方案、口头解释等方式,向被征收人进行政策宣传和解释,让被征收人全面充分了解政策规定依据,保障被征收人知情并获得公平补偿的权利;

其次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要在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示,并由评估师负责现场说明解释;

第三,征收补偿工作程序,要以各种方式向被征收人公开,保障被征收人民主参与决策的权利,确保程序正当,依法征收;

第四,前期调查登记的情况、征收补偿方案和分户补偿的情况,在现场办公地点以汇总表格、逐户张贴协议或电脑屏幕公开等形式,向被征收人及时公开,促进公平补偿。

目前,《宁波市国有土地上房屋“阳光征收”实施细则》正在制定中。(通讯员 吴培均 记者 周文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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